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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武口區購買社會救助服務加強基層經辦服務能力工作實施方案》文字解讀
解讀方式 | 文字方式 | 生成日期 | 2019-0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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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大武口區民政局 | 解讀單位 | 大武口區民政局 |
《大武口區購買社會救助服務加強基層經辦服務能力工作實施方案》文字解讀
一、起草的背景和意圖
2013年,我區率先成立了自治區第一個縣區級“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中心”,通過房產、社保、公安、工商、銀行等17個部門,每年核對救助家庭數據近60萬條,工作成效顯著。但自核對中心成立后一直無人員編制,工作也由低保中心及長街道(鎮)民政專干承擔,工作任務重、壓力大。為進一步提升社會救助精準化水平,充實基層社會救助經辦服務力量,根據自治區民政廳、編辦、財政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推行政府購買社會救助服務加強基層經辦服務能力的實施意見》(寧民規發〔2018〕2號)等文件精神,并結合我區實際,制定出臺了《大武口區購買社會救助服務加強基層經辦服務能力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起草過程和征求意見情況
從2019年2月開始,區民政局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根據自治區相關文件精神,借鑒其他縣區購買社會救助服務工作經驗,針對我區社會救助工作入戶核查員不足現狀,起草了《實施方案》,并向星海鎮、財政、人社、審計及各街道辦事處等多部門征求了意見,進一步修改完善后,報區法制辦審核,形成了《實施方案》送審稿,于2019年2月27日報區政府審議。3月初,區政府副區長李婧組織相關責任部門單位再次修改。
三、審議情況
2019年2月27日,大武口區政府組織區財政局、區審計局、區人社局、星海鎮及各街道辦事處等多部門召開聯系會,審議通過了《實施方案》。
四、主要內容
(一)出臺依據。根據自治區民政廳、編辦、財政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推行政府購買社會救助服務加強基層經辦服務能力的實施意見》(寧民規發〔2018〕2號),結合我區實際情況制定。
(二)適用范圍。該《實施方案》適用于大武口區政府購買社會救助服務入戶核查員工作。
(三)具體內容。
1.購買內容。此次政府購買社會救助服務包括救助對象摸排、家計調查、業務培訓、政策宣傳、績效評價等事務性工作。共配備13名社會救助入戶核查員。
2.購買期限。政府購買社會救助服務工作以三年為一個購買周期。
3.資金預算及來源。按照自治區民政廳、編辦、財政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推行政府購買社會救助服務加強基層經辦服務能力的實施意見》(寧民規發〔2018〕2號),所需資金從社會救助工作經費或社會救助專項資金等預算中統籌安排。相關費用遵照文件中標準執行。
4.社會救助服務工作職責。
(1)協助做好救助對象發現報告工作。
(2)協助做好社會救助申請審核審批工作。協助提出救助申請;協助開展調查審核;協助組織群眾評議;協助進行抽查復核。
(3)協助做好社會救助動態管理工作。
(4)協助做好社會救助政策宣傳工作。
5.人員管理。社會救助入戶核查員上崗之前必須培訓、定期輪訓,每年培訓不得少于2次。入戶核查員日??记诠芾砑皹I務工作由實際服務單位進行管理,承接主體根據服務單位反饋情況進行調整。
(四)施行時間。2019年3月6日。